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35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
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议案。现将具体内容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设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会(章程中所有涉及股东大会的事项均调
股东大会
整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对比)
第一条 为维护润本生物技术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1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表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2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4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5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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