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
发行保荐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接受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胡楠栋、石一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目录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7
四、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0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1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11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1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2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2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六、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16
七、发行人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关
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
不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 18
八、关于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
意见...... 18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9
十、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3
十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胡楠栋:现任东方证券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学位,2015 年开
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参与或负责神马电力 IPO、菲利华非公开发行、纳思达非公开发行、电广传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石一鸣:现任东方证券董事,保荐代表人,2008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曾参与或负责项目包括神马电力 IPO、菲利华 IPO、中国一重 IPO、菲利华非公开发行、浙报传媒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拥有丰富的改制、重组、融资经验及项目沟通协调能力。
(二)项目协办人情况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董必成:现任东方证券董事,2011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参与
或负责项目包括上海亚虹 IP0、汇得科技 IPO、上海凤凰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东方证券指定李鹏、曹积泰、陈飞宇、霍志诚、侯鑫泽和徐万里为项目组成员。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得科技”“发行人”
或“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Huid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603192
证券简称 汇得科技
成立日期 2007-06-25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180 号
注册资本 14,113.26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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