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1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税前)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23 - 2025/6/24 2025/6/2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及回购因原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333,167,407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72,768 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765,000股及回购因原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49,000 股,实际可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332,280,639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661.40 万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或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32,280,639×0.05÷333,167,407≈0.0499 元/股。
本次公司权益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99)元/股。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23 - 2025/6/24 2025/6/2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对应股份数量及回购因原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份数量不享有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杨泽民、秦惠兰、杨耀、杨秦涉及 4 个股东账户
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公司限售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该部分限售股股东系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预留授予对象,涉及 88 个限售股股东账户。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05 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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