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40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正”)、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本次公司为珠海华正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102,930万元人民币,已
实际为珠海华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834.53万元;
(2) 本次公司为杭州华正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
际为杭州华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517.4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正、杭州华正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
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工
商银行珠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以下合同:
1、公司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农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42,93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 450,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 253,7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 196,300 万元。议案中明确为珠海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
180,000 万元,杭州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 162,800 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内容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融合西路 358 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程
注册资本:6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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