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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5 19:52:34 股吧网页版
弘元绿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43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9 月 4 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
长杨建良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对公司核心骨干进行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工作绩效的全面评估,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同时,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需的全部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计划中规定的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发生时,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发生相应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6)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购注销安排,决定修改公司章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8)授权董事会为激励计划的实施者,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9)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其他必要的管理。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本次股东大会向董事会进行上述事项授权的期限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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