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45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
大会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就实施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免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事宜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免去朱永忠先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其仍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朱永忠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置职工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季富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6 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季富华,男,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2004 年至 2014 年任梅耶博格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技术经理,
2014 年至 2016 年任无锡富宇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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