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5,952,469.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4,5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36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9.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本次利润分配的事项。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安排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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