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31 18:31:44 股吧网页版
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23转债”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 23 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 23 转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8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新 23 转债”或“可转债”)
将于 2025 年8 月 11 日支付自 2024年 8月11 日至2025 年8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1 号),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期限 6 年,发行总额 11.60 亿元。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
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3.00%。债券
期限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9 年 8 月 10 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2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11.6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新 23 转债”,债券代码“11367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新 23 转
债”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限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9 年 8 月 10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51.35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50.75
元/股。

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新 23 转债”
转股价格由 51.35 元/股调整为 51.05 元/股。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新 23 转债”
转股价格由 51.05 元/股调整为 50.75 元/股。

二、本次付息方案

(一)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
期间为 2024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50%(含
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