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目录......1
第一章 声明......2
第二章 释义......4
第三章 基本假设......5
第四章 本次独立财务顾问意见......6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6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由、调整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7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8
四、本次权益的授予情况......9
五、实施本次授予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12
六、结论性意见......12
第五章 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13
一、备查文件......13
二、咨询方式......13
第一章 声明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4 年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由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事项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完全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时,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
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汇通集团、公司、 指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指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划、本激励计划
申港证券、本独立 指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指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告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市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
限制性股票 指 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激励对象 指 本计划中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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