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莎普爱思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八) 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
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 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
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 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
标,推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
成;
(三)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注重分析研究
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
争能力;
(四) 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六)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
得越权行使职责;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
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七) 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每三个月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
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第九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
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
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资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条 总经理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一)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产;
(二)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 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
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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