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6:33:18 股吧网页版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订二期增资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订二期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与高峰、娄宪芝、
扬州星辰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扬州瑞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扬州青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股权收购及投资的框架协议》,拟在满足一定条款和条件下,通过分期增资方式获得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坂科技”、“标的公司”)股权,首期以增资 1800 万元方式获得 6%的股权;在标的公司达成约定的条
件后,二期以增资 3300 万元方式获得 11%的股权,同时投资 5400 万元通过收购方式获
得标的公司 18%股权。在完成上述投资后,公司最终获得长坂科技的 35%股权。另外,公司在通过增资方式成为长坂科技股东后,拟与长坂科技共同出资设立福达长坂机器人零部件合资公司。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收购股权及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已完成的对外投资进展暨一期增资情况

2025 年 3 月 21 日,鉴于公司已对标的公司完成初步尽职调查,认为首期增资条件
已成就。公司与高峰、娄宪芝、扬州星辰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扬州瑞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扬州青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健、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以 18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63.8298 万元,剩余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获得标的公司 6%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订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进展情况

依据公司此前与相关方签署的《关于股权收购及投资的框架协议》,经过对标的公司各方面情况的全面核查与评估,公司判定向标的公司实施二期增资的各项条件均已满足。经与协议各方就标的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各项指标完成度等进行充分沟通与确认
后,各方一致认可二期增资的条件已达成。基于此,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与高峰、
娄宪芝、扬州星辰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扬州瑞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扬州青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健、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以 33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140.9895 万元,剩余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7%股权。公司旨在通过此次增资,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资金实力、加速产能建设与市场布局,推动双方在丝杠、减速器等业务方面的深度合作与协同发展。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万元) (%) (万元) (%)

高峰 381.00 35.8140 381.00 31.6230

扬州星辰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299.00 28.1060 299.00 24.8170

扬州瑞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150.00 14.1000 150.00 12.4500

扬州青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 11.2800 120.00 9.9600

娄宪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