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
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更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换。
1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2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 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
其他有价证券; 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 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
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总裁 1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3 公司设副总裁 3 名,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设副总裁 3 至 5 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决定聘任或解聘。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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