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科华控股
股票代码 603161.SH
收购人名称: 卢红萍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蓬朗大通路 1575 号
收购人名称: 涂瀚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蓬朗大通路 1575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科华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科华控股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交易各方就第二期协议转让另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收购人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将可能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取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收购人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本次收购能否最终实施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1
释 义......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6
二、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6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7
四、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7
五、一致行动关系......7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9
一、收购目的......9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9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9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1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1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13
三、本次收购所涉及的交易协议......14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39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41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41
二、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4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司、科华 指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61
控股、目标公司
收购人 指 卢红萍、涂瀚
转让方 指 陈洪民、陈小科、科华投资、上海晶优
科华投资 指 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陈洪民 100%持股的公司
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