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7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修改公司章程、修订部分制度尚需提交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为此,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件,对公司、股东、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面值每股人民币 1 元。 值,面值每股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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