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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1 17:22:02 股吧网页版
海量数据:海量数据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765.9962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84 元/份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本次激励计
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5 年 7月 15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2.授予数量:1,765.9962 万份。

3.授予人数:10 人。

4.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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