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 日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5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
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述 3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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