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00 元/股调整为102.15 元/股。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
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无异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内部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止,共计 13 天。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了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
披露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无异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7.0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1,291 人。
6、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6.00 元/股调整为 102.15 元
/股。同时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29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30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4.81 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无异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25 年 5 月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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