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43.63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3.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6.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403.86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5,296.85
募集资金净额 33,107.01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447.56
现金管理(支出) 22,000.0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现金管理收益 27.93
期末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698.56
期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 8.28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6,394.2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5年2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4397401040009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鹰潭高新 723 11,789,015.05
开发区支行(注 1)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 上海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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