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43.63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403.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296.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07.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1.2 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 17,914.03 17,914.03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23.50 4,223.50
3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5,299.35 5,299.35
4 补充流动资金(注 1) 11,000.00 5,670.13
合计 38,436.88 33,107.01
注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 5,296.85万元及募集资金差额 33.02 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5,670.13 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进行投入,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投资金额为 6,324.11 万元(其中以票据背书到期支付的金额为 685.3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金额为 6,324.1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拟置换
金额 金额 金额
年产 1.2 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 17,914.03 6,324.11 6,324.11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23.50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5,299.35
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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