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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3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UIWEI TOWER CO.,LTD.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8 月 28 日

目 录

股东大会须知.......………3
股东大会议程.......4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6

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 2025 年 8 月 27 日 17:00 前到公司办理参会登
记,并需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3:
15 前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 B 座六层前台办理签到登记,未办理签到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能参加会议表决。

四、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需发言,应提前进行登记,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 2025 年 8 月 28 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
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六、本次会议的议案有 1.01-1.11 共计 11 个子议案,须逐项进行表决。其中1.01、
1 .02、1.03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 B 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匡振兴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及列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股东大会须知,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 《公司章程》

1.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1.03 《董事会议事规则》

1.04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0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06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1.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0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09 《融资管理制度》

1.1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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