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 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
议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锁资格的 1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12,693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及上市流通手续。本事项符合《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解锁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0 票。
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回购注销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0 票。
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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