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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0 20:50:5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北京
根据中国沪深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发布业绩预告的时间和条件因板块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板块的具体要求:

一、年度业绩预告

1.强制披露情形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即次年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为负值(亏损);
-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超过50%(若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豁免披露);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主板)或1亿元(创业板、科创板);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因财务类退市风险被实施*ST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2.豁免条件
若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二、半年度业绩预告

1.强制披露情形
- 深交所主板: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或同比变动50%以上时,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即7月15日前)披露;
- 上交所主板:仅当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或同比变动50%以上时,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披露;
- 创业板、科创板:无强制披露要求,可自愿披露。
2.豁免条件
若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三、季度业绩预告

1.强制披露情形
- 深交所主板:仅第一季度报告若出现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或同比变动50%以上时,需在4月15日前披露;
- 创业板:无强制披露要求,仅年报强制;
- 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季度业绩预告均为自愿披露。
2.豁免条件
深交所主板第一季度若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4元,可豁免披露。

//@牛肉水煎包 :主板只对年报有强制披露要求,半年报和业绩预报是非强制的
发表于 2025-07-10 20:13:08 发布于 北京
- 上交所主板:仅当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或同比变动50%以上时,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披露;
只要下周二没有预披露就代表净利润最少在1个亿以上。。这根本不可能啊,所以最迟下周二就会公布预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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