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晓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共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武延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受让“国民信托·慧金 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有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国民信托·慧金 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国民信托·慧金 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基于其实际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接受实控人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接受实控人江浩然先生的财务资助事项是基于其实际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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