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江斐然先生,独立董事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黄跃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实控人江浩然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85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85%股权;江浩然先生出资 15 万元,
持有合资公司 1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均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阶段性需求,有利于已逾期信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款追回,有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阶段性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江斐然先生在表决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江浩然先生、江斐然
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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