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48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和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
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和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位。《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人数由7人相应调整为8人,包含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及职工董事1名。
三、公司住所变更的情况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住所,具体情况如下:
原住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变更后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施带路23号
最终登记住所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除上述拟变更事项外,公司办公地址、公司网址、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暂时均保持不变,后续若有变化将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8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100元,发行总额8.80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30%、
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芯能转
债”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5 日。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芯能转债”累计转股 6,519 股。公司总股本由 500,000,000
股变更至500,006,51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00,006,519元。
五、《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 ”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职权;“或”替换为“或者 ”,阿拉伯数字调整为中文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章节、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在不涉及其他实质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个别用词造句、标点符号等变化,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亦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以下简称“《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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