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5】394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科技”或“公司”,股票代码:603105.SH)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芯能转债 2025 年 6 月 25 日 AA- AA- 稳定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告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拟将“芯能转债”原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中部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电站建设子项目以公司储备的新分布式电站项目进行置换,“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
涉及电站数量(个) 67 77
备案装机容量(MW) 204.31 213.39
预计最终可建成容量 - 209.85
(MW)
投资总额(万元) 77,845.94 70,070.96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61,600.00 61,6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 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
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 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
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70,070.96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总计为 63,605.66 万元,剩余金额 6,465.30 万元为非资本性支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61,600.00 万元用于上述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以及非资本性支出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针对以上事项,中证鹏元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主要系部分原未建分布式电站建设子项目屋顶资源业主对建设用屋顶另有规划、无法及时交付屋顶资源,经评估已不具备实施条件,公司拟以储备的具备实施条件的新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置换该部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调整后的新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仍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但需关注的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在实施过程中受到行业环境及项目实施地最新相关产业配套政策等因素影响,且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收益实现亦存在不确定性。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芯能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结果
有效期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至“芯能转债”存续期。中证鹏元将密切
关注“芯能转债”募投项目的建设、投产及未来收益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芯能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附表 本次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宏观环境 4/5 初步财务状况 8/9
业务状况 行业&经营风险状况 4/7 财务状况 杠杆状况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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