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辰”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华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8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华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60万张,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490.00 万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5,51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该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170 号《验证报告》。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用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64.96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145.04 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54,431.73 26,901.72
(一期)
2 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19,422.18 10,098.28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82,853.91 46,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6月 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29,866.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
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 26,901.72 22,677.62 22,677.62
目(一期)
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 10,09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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