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6 16:26:59 股吧网页版
江苏华辰:江苏华辰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8 号),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6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
民币 46,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49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5,51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用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64.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145.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170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 54,431.73

设项目(一期) 26,901.72

2 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19,422.18 10,098.28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82,853.91 46,000.00

三、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财务中心登记台账,逐笔统计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