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辰”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华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8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华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60万张,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490.00 万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5,51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该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170 号《验证报告》。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用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64.96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145.04 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54,431.73 26,901.72
(一期)
2 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19,422.18 10,098.28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82,853.91 46,000.00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权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 7,000.00万元(含),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 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与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
联关系。
(五)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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