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同时增设职工董事。就此,公司拟对《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废止《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
针对上述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同时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职工董事,就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
要,规范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要,规范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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