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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8 18:07:45 股吧网页版
正裕工业: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9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印章刻制、管理及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安全性,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维护公司的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分子公司”)印章刻制、管理以及使用。

第三条 本公司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以下简称“印章分管领导”);各子公司印章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人员管理,分公司由分公司负责人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印章管理部门为公司印章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印章日常使用和保管。本公司印章管理部门为管理中心;分子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指定。

第五条 印章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职责:

1、制订公司印章工作标准及流程;

2、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

3、提供保管范围内各类印章的用印服务;

4、对公司各单位印章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与检查。

第三章 印章种类、使用范围及保管权限

第六条 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1、(一类印鉴)公司级印鉴: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均须在公安部门指定单位刻制并备案,对外具有法定效力的印章。电子印鉴需由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许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机构制作。

公章:公章是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用工商登记注册名称刻制的印章。主要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发的公文和公函;上报政府机关的材料、报表等各类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委托书、公证书及相关材料;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借贷担保、抵押合同和借款书、承诺书等;其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签章的文书。

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指含有公司名称及合同专用章字样,专门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的印章。

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是指含有公司名称及财务专用章字样,专门用于办理公司财务、会计及银行业务的印章。

法人章(私章):法人章是指在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要加盖法人章的凭证和法律文件等。

2、(二类印鉴)与公司各类专项事务有关的文件资料等行使权利的印章,如董事会印章、发票专用章、人事专用章、工会专用章以及其它专项印章等,由各主管领导审批使用。

3、(三类印鉴)公司开展业务用于对账、报价等文件资料行使权利的印章,如业务专用章、事业部专用章、出货专用章及其他专项印章等。

第七条 公司所有印章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法人章应与公章、财务章分开独立保管。

第四章 印章的刻制及备案

第八条 印章刻制

1、由公司印章分管领导授权印章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刻印印章、印模留痕、发放印章、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等。

2、各机构或部门若因业务需要申请刻制印章,必须先向印章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文件并逐级审批,经公司印章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印章管理部门报公安部门审批备案并代为刻印、发放。

3、如因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须更换印章保管人员,由公司印章分管领导书面授权印章管理部门对已发放的相关印章进行回收处置。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违反者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印章备案

公司级实体印鉴刻制须按规定在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备案回执等相关资料须及时归档保存。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管的印章刻制完毕后,公司印章管理部门负责留取印模备案。

第五章 印章的安全保管

第十条 各单位在办公场所安排上应满足印章管理工作需要,确保印章保管空间的安全及独立。涉及共管印章原则上必须放置于我方办公地,特殊情况须放置于合作方处的,需按我方要求来进行共管。

第十一条 公司级印鉴(一类印章)的保管必须配备专用保险柜;部门自行保管的印章须放置于带锁的抽屉或柜内,钥匙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公司级印鉴发生盗抢、遗失、损毁等事故时,保管责任人须立即向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被盗抢或遗失的,保管责任人应及时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印章管理部门及时对相关印鉴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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