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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9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我们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审
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审
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论证分
析报告的事项。我们认为该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与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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