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8 00:38:00 股吧网页版
A股近两千家公司发布提质报告 加速核心价值提升
来源:证券日报

  9月6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报告表示,公司围绕专项行动方案六大核心目标,结合“高速互连+千兆接入+智能无线”战略,推动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关键指标与重点任务均按计划推进。

  这一实践并非个例。《证券日报》记者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统计,自沪深交易所去年一季度号召上市公司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统称“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共有1966家上市公司披露提质公告,占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量的38.15%。不仅如此,为了全面展现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累计披露了1692次专项行动进展报告或专项行动评估报告(包含2024年度和2025半年度),从多个维度呈现了行动推进的阶段性成果与动态变化。

  提质实践不断精细化

  为增强公司投资价值,切实做到真心实意回馈投资者,去年一季度,沪深交易所相继启动专项行动,倡导上市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主动披露提质公告;鼓励公司以报告为抓手,系统性优化经营策略、夯实发展基础。

  倡议发出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积极跟进,特别是龙头公司率先垂范,发挥出强大的“头雁效应”。以沪市为例,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9月5日收盘,沪市市值排名前10的企业中,有9家已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相关内容,为市场树立标杆。

  在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下,越来越多沪市公司的积极性被调动,“群雁活力”全面激发。从关键指数成份股来看,截至目前,上证50成份股公司已有49家(主板44家、科创板5家)披露提质公告,占比98%;上证180成份股公司已有179家(主板161家、科创板18家)披露,占比99.44%;上证380成份股公司已有355家(主板281家、科创板74家)披露,占比93.42%。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在实践中不断增加精细化、多元化举措,进一步聚焦核心能力提升与价值创造。例如,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公司表示,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充分把握当前监管环境鼓励并购重组的窗口期,推进启动控股股东新一批资产注入工作;发挥国有上市公司“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优势,积极开展外部资本运作。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阶段,上市公司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等精细化、多元化举措,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长期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筑牢基础。

  多重实效加速显现

  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一系列务实举措逐步落地生根,不仅为上市公司自身发展注入新动能,更向资本市场传递出积极信号,推动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从上市公司自身角度来看,通过整理专项行动进展报告或评估报告不难发现,相关企业通过聚焦核心业务、优化治理结构,实现了营收与利润的稳步增长;同时,股东回报机制更趋完善,多家公司在现金分红比例、股份回购规模等关键指标方面实现提升,让投资者切实分享到企业发展的红利。

  例如,回顾2025年上半年专项行动成效,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聚焦资产运营,以产业生态、特色体验与优质服务提升资产效益,资产运营收入达36.6亿元;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深耕科技创新,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创新型人才队伍,为核心能力提升筑牢人才根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力智能升级,依托妙想大模型底座在金融场景应用创新上取得突破,实现智能化能力与智能化用户规模双增长……

  这种“企业提质—价值提升—投资者获利”的正向循环,正不断强化资本市场的吸引力与凝聚力,为市场注入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专项行动有效提升相关公司的整体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优化市场结构,增强市场的内在稳定性。此外,专项行动通过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有效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此外,在宋向清看来,专项行动通过优化上市公司经营质效与投资价值、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了我国资本市场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