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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8 17:13:43 股吧网页版
剑桥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制定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并制定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制定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调整背景与原因

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原预案明确“本次中期分红以 2025 年 1-6 月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按不低于 1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且分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中期分红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制定具体方案等)。

根据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90.44 万元。按原预案设定的“不低于 10%比例”计算,对应分红金额应不少于 1,209.04 万元,超出原公告及股东大会决议设定的 1,000万元上限,导致原分红条件无法同时满足。

为解决上述客观矛盾,公司董事会认为,分红预案对投资者决策预期具有重大影响,从投资者保护角度出发,拟按照“保证分红比例、分红金额孰高”原则调整(即保持 10%比例,将金额上限改为不低于 10%即 1,209.04 万元)。此举既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也能充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响应国家提高投资者回报的政策导向,同时兼顾股东短期收益与公司扩产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现提议对原预案进行调整并制定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二)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方案具体内容

本次拟调整为保留“按不低于 1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的表述,将“分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修改为“分红总额不低于 10%即人民币 1,209.04
万元(202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调整后的 2025 年
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如下: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重大投资决策的情况下,以 202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按不低于 10%即总额人民币 1,209.04 万元进行现金分红(最终比例在该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平衡确定)。

本次调整后的方案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后,认为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与长远发展;

(3)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2 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2 元)。按公司当前总股本 268,019,841 股测算,此次现金分红金额为12,114,496.81 元,占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2%(最终分红金额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既满足调整后要求,又充分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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