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3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6 - 2025/7/17 2025/7/17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
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 1.3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
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由 55,332,127.37 元(含税)调整为 54,924,889.37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33,392,868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0,893,719
股不参与分红,参与分红股数 422,499,149 股,以 422,499,149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924,889.37 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本次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之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具体除权除息方案:“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22,499,149×0.13÷433,392,868≈0.1267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前收盘价格-0.1267)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6 - 2025/7/17 2025/7/1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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