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36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康青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火炬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经征得本人同意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王晓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副总经理人选简历:
王晓华先生,1981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喀什火炬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长输部主任、中石油西气东输项目自动化专业负责人、新疆行四方现代物流有
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 年至今,任新疆火炬安全监管部主任,其中 2019 年至2023 年兼任新疆火炬资产管理部主任。
王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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