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21:57:20 股吧网页版
振华股份被确定为沈宏集团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唯一投资人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荆淮侨


K图 603067_0


K图 831757_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荆淮侨)8月20日晚间,振华股份发布公告称,经新疆沈宏集团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遴选会评选,公司被确定为标的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唯一投资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公司将与管理人进一步磋商,并确定是否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据公告,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沈宏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为新疆沈宏集团管理人。

  法院于2025年1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5年1月2日起,对新疆沈宏集团进行重整。经管理人申请,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7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管理人。

  2025年6月,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此前,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并已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同管理人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启动了对7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公告称,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铬化学品和维生素生产商,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提高市场份额,改善行业竞争格局,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促进铬盐行业向更高质量、更环保、更高效的方向发展,结合铬盐行业“大型化、集中化、清洁化”的发展要求和规律,公司参与本次标的公司的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整体利益。

  同时,公司作为本次重整案的唯一投资人,将结合已实施的行业内并购重组的成功经验,全面发挥标的公司的经营潜力,进一步把握铬盐行业发展机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