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确定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
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经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遴选会评选,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振华股份”)被确定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唯一投资人。本次交易不构成振华股份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公司将与管理人进一步磋商,并确定是否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2、公司目前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但公司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能否得到标的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尚有不确定性。
3、如需调整并制定新的重整投资方案、以及后续实施阶段若还需公司履行其他审批程序,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相关情况介绍
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作出(2024)
新 04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沈宏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
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新疆沈宏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2 日作出
(2024)新 04 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 2025 年 1 月 2 日起,对新疆沈宏集团
进行重整。经管理人申请,法院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作出(2024)新 04 破 1 号
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新疆沈宏集团、吐鲁番中宏贸易有限公司、吐鲁番瑞德化轻有限公司、吐鲁番沈宏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吐鲁番沈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7 家公司(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管理人。
管 理 人 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并已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同管理人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启动了对 7 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2025年 6 月,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并启动尽职调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振华股份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进展公告》(2025-029)。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8 月 19 日晚 间,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 产重 整案件信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确定重整投资人公告》。确定公司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唯一投资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铬化学品和维生素生产商,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提高市场份额,改善行业竞争格局,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促进铬盐行业向更高质量、更环保、更高效的方向发展,结合铬盐行业“大型化、集中化、清洁化”的发展要求和规律,公司参与本次标的公司的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整体利益。
公司作为本次重整案的唯一投资人,将结合公司已实施的行业内并购重组的成功经验,全面发挥标的公司的经营潜力,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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