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 号)的批准,公
司 发 行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800,000,000.00 元 ( 含
8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照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 800,000,000.00 元。已由中金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北京天
坛支行账号为 110060841013007292658 的人民币账户,扣除
其保荐承销费(不含税)金额 5,660,377.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339,622.64 元。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198,113.22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92,141,509.4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8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00 万元,累计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785.85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2,628.72 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95.80 万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0.13 万元,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26,681.1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同中金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
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
安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庄支行、中
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
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
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
坛支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在各专户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 110060841013007292658
限公司 京天坛支行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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