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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7:55:31 股吧网页版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行动方案 2025 年度上半年的执行和实施效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 2001 年创建以来,始终深耕锦纶产业,逐渐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目前已经形成锦纶回收、再生、聚合、纺丝、加弹、织造、染色及后整理一体的全产业链。

2025 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动淮安台华绿色多功能锦纶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和越南生产基地审批工作,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不断强化公司在锦纶66、再生锦纶等差异化产品的竞争优势;充分利用锦纶细分行业龙头的竞争优势和全产业链优势,推进公司实现产品全球化供应能力,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强化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打造全球差异化、高性能锦纶纤维及面料的领头羊企业。

二、注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回报股东。公司自 2017 年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分红,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 30%。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251.91 万元。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93,335.01 万元(含税),为股东实现了良好的回报。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进行全方位的沟通交流。
2025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上网文件 75 份,
召开了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披露 11 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积极接听和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通过上证 e互动平台解答投资者问题 7 个,答复率 100%,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坚持规范运作,夯实发展基础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监事会 4 次、股东大会 2 次,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等制度,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与“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最新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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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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