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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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4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428,900 股。
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回购价格由 5.27 元/股调整至 5.02 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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