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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6:19:05 股吧网页版
成都燃气: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电
话、邮件等方式送达。经本次会议召集人王柄皓先生同意,本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向全体董事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了本
次会议的补充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3 人,实际参会董事 13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工作重点和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第 12 届世界运动会捐赠碳减排
量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成都世运会赛事碳中和活动,并捐赠“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量 2 万吨,市场价值 26 万元。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燃气“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 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和 2025
年上半年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每年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包含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5-029)。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9 月 8 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 2025 年 9 月 1 日
为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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