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中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4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4
二、本次发行的主要条款......4
三、债券评级情况......13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4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5
二、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16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7
一、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7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7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21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2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23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4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5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25
二、转股价格调整......28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鹿山新材”“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9 月5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52,4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524 万张,发行价格
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11,509.43 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3,088,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1 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52,4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
二、本次发行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2,400.00 万元(含 52,400.00
万元)。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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