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司代码:603051 公司简称:鹿山新材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艳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4,897,578.59元。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 股,不送红
股。
如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04,623,153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6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1,704,781.20元,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亦未进行现金股份回购,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935,638.62元的246.25%;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合计转增41,704,78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5,966,734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具体内容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3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59
第六节 重要事项......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9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98
第十节 财务报告......101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上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
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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