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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1 17:40:57 股吧网页版
浙江黎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舟山市易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9,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2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舟山市易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93%(即 4,300,000 股);舟山市易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别承诺

公司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俞振寰先生承诺: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即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 不参与其控制的舟山市易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任何减持计划的分配。在上述承诺期内,如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黎明先生、郑晓敏女士共同承诺: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即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不通过其控制的浙江自贸区黎明投资有限公司及浙江自贸区佶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内,如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舟山市易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9,160,000股

持股比例 6.2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9,16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浙江自贸区黎明投资有
浙江自贸区黎明 限公司、浙江自贸区佶恒
62,500,000 42.55%

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实
际控制人俞黎明、郑晓敏
浙江自贸区佶恒 夫妇控制的企业,舟山市
37,500,000 25.53% 易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第一组 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俞
舟山市易凡股权 振寰先生控制的企业, 上
投资合伙企业(有 9,160,000 6.24% 述主体因关联关系形成
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合计 109,160,000 7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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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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