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1.17 元/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83 元/股(含本数)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 年 6 月 20 日(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调整前的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止。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1.1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以及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7)、于 2025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3)、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1.1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0.83 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
始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即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除权除息日)。本次回购
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其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380,030,933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11,086,053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 368,944,880 股。
调整后的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34604 元。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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