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8 月 29 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
茂青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剑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9 号),在注册批复有效期内,为了确保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重组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相关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2、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