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
的《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41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本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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