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25-042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的实际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第三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 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成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 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 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 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
提起诉讼。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 提起诉讼。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设审计委员会
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 1 名公司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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