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
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25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建设 5.3 万吨/年氯化钙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建设 5.3 万吨/年氯化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
(二)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5)。
(三)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6)。
(四)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7)。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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